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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灵岩山滨海森林运动智谷(生态旅游)项目 (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文章来源于:
发表时间:2024-04-10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浙江灵岩山滨海风情森林文旅有限公司
象山县灵岩山滨海森林运动智谷(生态旅游)项目 (第一阶段)
不存在其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项目环评手续齐备,主体工程和配套环保工程建设完备,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内容基本一致,已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中各项环保要求,经检测,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现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将验收报告及其他相关验收资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即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象山县灵岩山滨海森林运动智谷(生态旅游)项目 (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象山县灵岩山滨海森林运动智谷(生态旅游)项目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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