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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灵岩山滨海森林运动智谷(生态旅游)项目 (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文章来源于:发表时间:2024-04-10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浙江灵岩山滨海风情森林文旅有限公司象山县灵岩山滨海森林运动智谷(生态旅游)项目 (第一阶段)不存在其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项目环评手续齐备,主体工程和配套环保工程建设完备,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内容基本一致,已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中各项环保要求,经检测,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现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将验收报告及其他相关验收资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即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象山县灵岩山滨海森林运动智谷(生态旅游)项目 (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象山县灵岩山滨海森林运动智谷(生态旅游)项目验收意见